于某与某培训学校、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、李某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
2023年3月20日

于某与某培训学校、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、李某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

案件类型:民事案件

办案时间:2023年3月6日

办案单位:北京大成(石家庄)律师事务所

办案人:徐峰涛,白娜

一、基本案情简介

于某与某培训学校、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、李某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、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(2021)冀0102民初11684号民事判决而上诉。一审法院认为,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涉案款项是否交付,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委托理财合同关系。二审法院以为于某和学校虽签订了《入股协议书》,但该学校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于某事实上享有了股东权利,二者之间可认定为名为股权投资、实为借贷,因此学校应偿还于某21312.5元及利息。

法亦有情,大成律师竭尽全力,用事实说话,为当事人追回理财款项及利息,合理运用法律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,圆满完成当事人的委托,展现大成律师的风采。